5月24日,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因發布虛假廣告被北京市東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20萬元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2年2月14日,執法人員依據舉報線索瀏覽當事人上述網站,發現其通過上述網站為其銷售的Macbook Air產品發布廣告,廣告使用了“8核中央處理器 干活夠爽快,用電省得狠。”“M1芯片擁有我們迄今打造的最快的中央處理器。”等內容,并在頁面右上角有“<廣告>”字樣。案發時M1芯片配備的中央處理器并非為蘋果公司打造的最快的。你單位在配備M1芯片的Macbook Air和配備M1 Pro和M1 Max芯片的MacBook Pro同時銷售的情況下,在Macbook Air產品廣告中宣稱其搭載的M1芯片“擁有我們迄今打造的最快的中央處理器。”內容與事實不符。上述廣告內容由當事人自行編輯制作及上傳發布,廣告費用無法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