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記者從北京市發改委了解到,今冬供暖季期間,北京市居民用電、氣、熱價格維持穩定,不作調整;執行居民價格的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社區居委會等非居民用戶價格不作調整。非居民熱價不作調整。
采暖用電的中央空調控制面板(央廣網記者 王進文 攝)
根據北京市非居民用天然氣門站價格浮動情況,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上浮0.43元/立方米;自2023年3月16日起,取消上浮。
備注
1.今年采暖季價格執行時間為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
2.非采暖季價格自2023年3月16日起執行;
3.壓縮天然氣加氣母站供居民用氣價格繼續執行2.1元/立方米。
北京市發改委同時要求,各燃氣企業和經營企業要嚴格執行價格相關規定,及時做好銷售銜接,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障穩定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