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落實《電網公平開放監管辦法》,研究制定并發布《四川新建電源接入電網監管實施細則》。進一步規范新建電源接入電網相關工作制度、接入電網服務、新建電源項目及配套送出工程同步建設、電網補強項目建設、并網調試、轉入商業運營、信息公開及信息報送等。
二、針對新建發電機組和獨立新型儲能進入及退出商業運營管理存在的問題,四川能源監管辦結合實際,轉發《發電機組進入及退出商業運營辦法》并提出貫徹實施意見,對電網企業并網管理制度、材料審核、并網安全管理、合同協議、信息報送等進行了規范,對調試期“兩個細則”考核、輔助服務費用分攤標準、電費結算流程等方面進行了明確,并對退出商運機組提出了要求。
三、建立健全新機轉商運工作機制。四川能源監管辦定期定期組織調度機構對新機涉網試驗、轉商手續辦理、轉商時間認定等問題及時進行分析,并研究提出解決措施。西南網調、四川省調定期報送新建機組投產、轉商運情況、在役機組退出商運情況。
四、指導四川省調對《對四川電源并網服務指南》進行修編并正式發布,深入貫徹“服務發展、服務電網、服務電源”理念,以“流程簡潔、要求清晰、辦理合規、工作高效”為目標,為新建電源業主提供全面規范、公開公平、合規高效的優質服務,進一步規范了調度服務內容、完善了服務標準、優化了服務流程,有利于促進電源與電網的協調發展。
下一步,四川能源監管辦將加大常態化監管工作力度,密切跟蹤有關工作動態,多措并舉,持續強化電網并網運行管理,為促進四川能源產業健康有序發展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