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網站3月1日披露,浙江浙能燃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能燃氣”)已遞交招股書,并獲得上交所受理。該公司計劃在主板上市。
浙江浙能燃氣股份有限公司向滬市主板遞交了上市申請,擬募資8.52億元用于浙江的紹興市上虞區天然氣高中壓管網工程、義烏市天然氣利用工程(三期)(市政中壓管線)、嘉興市平湖市天然氣利用工程(三期)、湖州市安吉縣天然氣利用工程(城西站及市政中壓管線)和信息化建設項目。
若能順利上市,浙能燃氣將成為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能集團”)旗下第五家上市公司。
浙能燃氣主營業務為城鎮燃氣輸配、銷售,用戶配套工程安裝服務,即從上游天然氣供應商購入管道天然氣或LNG,通過公司建設運營的門站、儲配站、各級輸配管網,將天然氣輸配、銷售給各類用戶;同時向用戶提供相應的燃氣設施的安裝服務。
浙能燃氣經營區域集中在浙江省,27家子公司分布在浙江省杭州市、紹興市、麗水市、湖州市、嘉興市、金華市、寧波市、溫州市、衢州市等9個地市,其中24家已取得經營區域內特許經營權,具備較高的市場份額。
截至2021年底,浙能燃氣擁有居民用戶59萬戶、商業用戶3200余家、工業用戶2200余家。2019~2021年,浙能燃氣分別錄得主營業務收入36.36億元、34.28億元和50.34億元,同期綜合毛利率分別為10.48%、14.22%和13.50%。
2021年凈利潤2.3億元。
浙能天然氣、中石化長城燃氣、浙江浙能綠能基金分別持有浙能燃氣63.00%、25.00%和12.00%股權。其中浙能天然氣系浙能燃氣直接控股股東,長城燃氣和綠能基金均為浙能燃氣申報上市前引入的戰略投資者。
2021年7月,中石化旗下的長城燃氣6.135億元認購增資價款對城燃有限增資,認購增資價款中的 28,216.00萬元計入注冊資本,持有25%股權。
浙能集團通過浙能天然氣間接控股浙能燃氣。浙江省國資委直接持有浙能集團90%股權,也是浙能燃氣的實際控制人。目前,浙能集團旗下已有浙能電力、寧波海運、浙江新能和錦江環境四家上市公司。
公開資料顯示,我國城市燃氣經營企業主要由兩大類企業主導:一類是在本地區依靠歷史承襲而擁有燃氣特許經營權的區域性地方國企,如成都燃氣、貴州燃氣等;另一類是有跨區域經營特征的燃氣運營商,例如新奧股份、華潤燃氣等。
目前,浙能燃氣經營所在區域浙江省上游氣源供應商供氣價格主要參照門站價格,而門站價格仍由浙江省發改委制定。公司下游天然氣銷售價格由市、縣級物價部門指導,其中居民用氣價格由地方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并執行階梯價格,如需上調居民用氣價格需經聽證會通過;非居民用氣價格由企業根據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并參考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價格調整文件協商確定。
在上述定價機制下,如果未來公司上游采購價格因浙江省發改委上調門站價格,或因未來市場化改革完成,浙江省發改委門站價格取消,采購價格市場化定價等原因而提高,而各地地方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未及時調整下游銷售價格,或者下游銷售價格提高幅度小于上游采購價格提高幅度,則將導致公司毛利空間縮小,對公司的財務情況和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對于未來業務發展的戰略目標,浙能燃氣在招股書中表示,公司將堅定立足燃氣領域,堅定履行國有企業社會責任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兩大職責,圍繞“心系萬家、氣通萬戶”的核心理念,以戰略規劃為導向,以市場化改革為契機,以服務客戶為中心,以安全生產為基礎,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和法人治理結構,推進企業改革與管理創新,優化人才隊伍培養,提升企業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強企業文化培育,切實增強企業活力、整體競爭力和可持續力,實現規模化發展,力爭建設成為國內一流的城市燃氣服務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