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外發布,全文8章30條,明確提出本輪國企改革時間表:2020年在國有企業關鍵性領域取得階段性成果,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
作為習李政府著力推進的改革重頭戲,國企改革綱領性文件的發布,宣告了一場關乎中央和地方逾15萬家國有企業、100多萬億元資產和3000多萬職工利益的改革大戲正式啟幕。而這其中,能源行業的改革又是重中之重!
能源行業作為國民經濟基礎行業,其改革的成敗直接關系著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也因此,電力、油氣等能源行業的改革方案一出臺就受到很多的關注。那么,在國企改革的大框框下,能源行業又將出現哪些新變化呢?華夏能源網專欄作者聶光輝為您解讀:
電力領域,資本結構將呈現多樣化,電網向服務型企業過渡
在電力方面,從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可以了解到,國家發改委正在制定的至少有10個電力體制改革配套文件,目前已經有部分配套文件出臺了,其他配套文件不久也將出臺。預計未來電力領域將呈現以下特點:
1.新型售電公司成立,資本結構多樣性
成立資本結構多樣性、多成分的售電公司是電力體制改革中的具體化執行,意在打破國家電網公司在電價上的壟斷地位。現存的發電公司可能成為這一具體執行方案的最大受益者,理論上,發電公司可以成立自有售電公司,只需向國家電網公司交一定的過網費即可。
2.電力壟斷局面破冰,地方主導的投資驅動抬頭
隨著電力體制改革的深化,頂層設計的電力體制改革意在增加電網公司的服務功能,若要削弱電網壟斷地位,必須降低地方政府與地方電網公司的關系耦合程度,將會伴隨的是電網與地方政府間的利益關系會自然的削弱,地方政府的注意力將會轉移到財政創收、創造就業崗位等因素,極有可能在政策上、財政或稅收上支持或鼓勵社會資本加入到電力行業的競爭當中。
地方政府能夠在具體執行層面給予強有力的支持,關鍵要看電力體制改革是否能夠給當地政府帶來新的機遇,隨著地方電網公司給地方政府帶來的利益創收的逐漸降低,這種轉移將是必須的。
3.電網將逐步向公共服務企業過渡
目前,最為市場關注的莫過于輸配電價改革,從地方試點方案看,電網企業將通過收取過網費獲得創收,逐漸剝離出發電售電與電網收入的關系,這樣電網企業就能在發電企業與電力用戶交易過程中保持中立,沒有了干預電力市場的權利,也將會驅使電網企業更加注重輸電、配電等自身業務的發展與規劃。
這也是電改“9號文”的“管住中間、放開兩端”的具體表現,對于電網企業而言,破除了點我能的統購統銷、賺取差價的盈利模式。不過,我個人認為,這一景象的實現,道路還很曲折,阻力還是有的,而電網如果僅靠收取過網費獲得收入,也將迫使電網企業剝離出自身的一些業務,否則,盤根錯節的利益鏈條很難讓電網企業順利的過渡到公共服務企業。
電力改革涉及千億市場的再分配,這注定了改革進程中必然是阻礙重重。不過,伴隨著電改關鍵配套文件的密集出臺,電改瓶頸將逐步破除,前途一片光明,讓我們拭目以待。 來源:北極星配售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