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監會黨組6月12日召開會議,學習貫徹《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和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紀委副書記何勇講話精神,部署貫徹落實《規定》的相關工作。電監會黨組書記、主席尤權主持會議,黨組成員、副主席史玉波、王禹民、王野平,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江巖出席會議。
會議認為,《規定》針對當前權錢交易案件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明確了依照受賄處理的違紀行為與其他違紀行為的政策界限。《規定》對于不斷加大并長期保持懲治和預防權錢交易行為的力度及推動反腐倡廉工作深入開展,對于加強對領導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對于完善黨員領導干部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廉潔從政的行為規范,深入推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尤權強調,必須充分認識和深入領會《規定》的重要意義,把貫徹落實《規定》精神作為電監會當前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切實抓緊抓好。要把貫徹落實《規定》同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結合起來,同貫徹落實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部署的各項任務結合起來,同貫徹落實電監會2007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精神結合起來,同加強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結合起來,扎扎實實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
電監會黨組要求,各部門、各單位要專門安排時間,結合工作實際,采取多種形式,組織廣大黨員集中學習《規定》,深刻領會《規定》的重要意義,每一名黨員都要對照《規定》所列的八個“嚴格禁止”,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凡有《規定》所列禁止行為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及時向黨組織報告情況并堅決立即糾正。
電監會黨組同時要求切實加強對《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拒不糾正或者《規定》發布后違反規定的,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處理,決不姑息。對主動說清問題的,可照《規定》要求從寬處理。
據悉,電監會黨組將印發關于認真學習貫徹《中共中央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的意見,并將于下半年派出督查組,對會內各部門、各單位貫徹執行《規定》情況進行督促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