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電網公司電子商務平臺發布了《國網湖北省電力有限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2022年1月)》。處理結果顯示,沃爾科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因電能計量箱質量問題,自2021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3日在湖北省集中規模招標中暫停同類產品中標資格12個月。
據工商公示信息顯示,沃爾科電氣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8月17日,經營范圍包括輸配電及控制設備、高低壓配電柜、高低壓工業電器、箱式變電站、配電箱、電表箱、高低壓變頻器、軟啟動器、電氣節能設備、電力金具、非標金具、儀器儀表、高壓斷路器、真空斷路器、電工器材、電線、電纜、電器配件、防雷設備、交通器材、橡膠制品、塑料制品、垃圾桶、環衛設備制造及銷售;標示牌加工、安裝及銷售;燈具、機械設備、五金交電、電子產品、普通勞保用品、衛生潔具、金屬材料銷售;計算機系統服務;城市照明工程施工;城市照明設備安裝服務;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根據通報顯示,2021年6月抽檢中,沃爾科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供隨州供電公司電能計量箱存在溫升驗證不合格等問題,屬于較嚴重質量問題,不合格積分為2分。2021年8月供應商重檢不合格,屬于較嚴重質量問題;2021年8月抽檢中,供隨州供電公司電能計量箱存在防護等級不合格問題,屬于較嚴重質量問題,不合格積分為2分。不合格積分累計為4分,暫停中標資格12個月。自2021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3日在湖北省集中規模招標中暫停同類產品中標資格12個月。
為促進供應商誠信履約,保證產品質量,確保電網建設順利進行及安全可靠供電,依據《國家電網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的有關規定,對出現重大產品質量問題、履約不誠信等問題的供應商進行了處理。新修訂的《細則》于2020年5月20日起實行,對于發生在2020年5月20日及以前的供應商不良行為,按照2018版《細則》規定予以處理。說明:上述處理措施須在處理期滿后,供應商整改并經相關單位或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