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南方電網廣西桂林供電局獲悉,為減輕居民用電負擔,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繼續執行“一戶一表”居民用電促銷政策的函》文件通知精神,今年,對符合條件的全區“一戶一表”居民電力用戶繼續實施用電促銷政策,本年度用電量超出4500千瓦時的部分,優惠0.2元/千瓦時。
2015年7月以來,我市電價一直是按年執行三檔階梯電價。其中,用電總量在第一檔(即用電總量≤2760千瓦時)時,每個月的電費按照0.5283元/千瓦時結算;用電總量達到第二檔(即2760千瓦<累計電量≤4440千瓦時)時,每月電價為0.5783元/千瓦時;用電總量達到第三檔(即用電量>4440千瓦時)時,每月電價為0.8283元/千瓦時。
家住東安路的姚女士由于家中空調等大功率電器較多,家庭用電量較高,近年來每年的用電量都到了第三檔“第三檔電的價格比較高,為了讓孩子用空調,有時我自己都不敢開空調。”姚女士說,如果第三檔電價能適當降低點就好了,可以減輕不少負擔。
桂林供電局相關人士介紹,參與用電促銷政策需要滿足以下條件:居民“一戶一表”用戶;以供電企業抄表周期計算,2020年累計用電量超過4500千瓦時。預計2020年累計用電量超過4500千瓦時的“一戶一表”用電戶,可持電表戶主身份證到所在轄區供電營業廳簽訂預購電協議并結清電費。
該人士舉例說,假設市民姚女士每年用電量為7000千瓦時,按照原來按年執行三檔階梯電價計費標準,姚女士每年交納的電費為4532.1元。具體計算方法為:3120×0.5283+1320×0.5783+2560×0.8283=4532.1元。如果她與供電部門簽訂了促銷協議,享受優惠電價,每年交納的電費為4032.1元,可以省500元。具體計算方法為:3120×0.5283+1320×0.5783+60×0.8283+2500×0.6283=4032.1元。
該人士表示,2019年已簽訂預購電協議的居民用電戶,已安裝預付費電表并實際投入使用的“一戶一表”居民用電戶,無需到供電營業廳簽約即可享受優惠政策,如2020年累計用電量已超過4500千瓦時,供電企業將自動為該用電戶扣減優惠部分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