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網訊(香城都市報記者 吳青朋 通訊員 鄒太明)4月12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關于執行 轉供電環節價格政策的告誡書,規范轉供電環節價格政策,維護經營者和用戶合法權 益,進一步降低企業用能成本。
據了解,轉供電是指電網企業無法直接供電到終端用戶,需由其他主體轉供的行為 。重點是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寫字樓等存在轉供電環節的用戶。
告誡書提醒告誡我市各產業園區,商業綜合體、物業、寫字樓等轉供電主體要嚴格 執行相關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所有對用戶收取的費用必須做到明碼標價和收費 公示,接受公開監督。各轉供電主體應嚴格執行相關文件規定,嚴格執行國家目錄電 價,不得擅自提高電價標準,不得捆綁或搭車收取其他服務費用。
要求規范正常電損收費行為,根據《湖北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咸寧市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規定,各轉供電主體未抄表到戶的物業管理區域總分表 的正常損耗,可納入物業收費范圍,供電損耗計入比例不超過總表計量數的7%。公共 照明、電梯、給排水等物業共用部分、共用設施運行用電,以及物業服務主體抄表發 生的人工費用應當計入物業服務成本,不得在物業服務費用外向用戶另行收取。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自本告誡發布之日起,各轉供電主體應立即開 展自查自糾,自覺規范價格行為,我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開展抽查檢查,對經告誡 后仍然存在提高電價標準的價格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情節嚴重,性質惡 劣的典型案例公開曝光,并納入社會信用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