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綱要》要求,推進電子簽名證書互認,推廣電子簽名互認證書在公共服務、金融、商貿等領域的應用;共同推動大灣區電子支付系統互聯互通;增強通信企業服務能力,多措并舉實現通信資費合理下降,推動降低粵港澳手機長途和漫游費并積極開展取消粵港澳手機長途和漫游費的可行性研究,為智慧城市建設提供基礎支撐。
該《規劃綱要》的發布,為區域合作建成新型智慧城市指明了方向。關于建設區域智慧城市的問題,此前有專家表示,建設新型智慧城市不能只考慮單個城市,必須要加強區域合作。智慧城市群是基于信息技術進一步在智慧城市的運用、是知識社會創新環境下城市群發展的更高級階段。從國際上對智慧城市群的規劃實踐可以看出,智慧城市群有著更大的區域發展潛力。
新加坡智慧島計劃開啟全國智慧化
新加坡在2006年啟動智慧島2015計劃、智慧島i2015計劃,在全國范圍內著力于電子政府公共服務架構的建成,以便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在具體做法上,新加坡對全國網絡基礎設施建設進行普查并制定了相應的補充計劃,以提高有限寬帶的覆蓋率,同時開發智能交通系統,為人們提供及時準確的交通信息。
日本實施城市間智慧能源合作
日本在2009年提出“i-Japan戰略2015”,重點推動新電子政府和電子自治體的完善、遠程數字化醫療、數字化教育與數字化人才培育。同年,在智慧城市群建設方面提出了一個關于家庭、社區和汽車的能源使用智能化的4城協同建設試點計劃。計劃通過信息交換與控制系統,協調電力、熱能與運輸方面的能源使用。4座城市具體項目的細節雖然有所不同,但是通過城市間的協同規劃和智慧化連接,降低了碳排放量,提高對可再生能源的使用。
歐盟成員國合作推進智慧城市群
歐盟智慧城市群建設是在區域發展戰略支持下開展的多樣性行動。2005年,歐盟提出i2010戰略,各成員國通過政府、非政府組織、社區等多方力量的協作,開展提高全民信息素養的教育,以建設新網絡、發展新通信技術、提供新服務等為主要目標,重點改善包括電網聯通、智慧辦公、物流制造業等六大領域的信息通信技術。各成員國還鼓勵跨政府部門、跨歐盟區域的政府在線合作,以滿足公眾需要。
美國建設智慧大都市
基于成熟的技術和雄厚的資金支持,美國率先在全球提出了國家信息基礎設施計劃,使得智慧城市項目不僅局限單一城市中,還帶動了整個國家的信息化和智慧化。在已形成的美國東北部大西洋沿岸城市群的基礎上,紐約于2009年創建了業務分析解決方案中心,優化與其他城市間電子政府的合作流程。華盛頓作為智慧政府建設優先試點,在波士華城市群逐漸形成了以政府智能化為核心的智慧城市群。
韓國發展城市間智慧產業集群
近年,韓國確立了U-IT 產業集群計劃,以產業分工確定地方的特色發展方向,帶動當地經濟發展。這一方案在新松島城等八大地區實行試點,形成了一個以發展高科技為方向的智慧城市群。該智慧城市群的重點發展項目包括新松島城的U-IT運營中心、首爾上巖區的數字多媒體、原州的生物科技、大田的信息技術研發、大邱的嵌入式系統軟件設計、光州的通信技術研發、釜山的智能物流以及濟州的車用通信技術。這八大城市火車頭角色定位的完成,有效加速了韓國智慧城市群建設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