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大幅降低發電煤耗和污染排放,對落后產能和不符合相關強制性標準要求的堅決淘汰關停。在此之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發文要求做好電力項目核準權限下放后規劃建設,稱將強化電力規劃指導,做好項目優選,控制燃煤電站總量。
這些政策背后的一個深層背景是,我國電力已步入相對過剩期。雖然過剩程度尚待觀察,但當此之時,正是推進電力行業結構調整的有利時機,應抓住這個機遇,淘汰落后產能,促進產業升級。
數據顯示,今年前10個月,全社會用電量同比僅增長0.7%,發電設備累計平均利用3279小時,同比減少268小時。雖說近幾年可再生能源發電占比上升,拉低了發電設備利用率,但如此低的利用率仍令業界有過剩之憂。
電力行業已經幾經短缺和過剩輪回的怪圈。早在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期間,就有電力過剩之說,但隨后因規劃不夠,新世紀后又面臨短缺之憂。這種情況的出現,有經濟周期與電源建設周期不同步,規劃前瞻性不夠等原因。這次會是又一個輪回嗎?目前來看這種可能性不大。
而且,近年來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供應結構中占比大幅上升。在國家政策鼓勵支持之下,風電和光伏發電成本不斷下降,有望在2020年逐步實現風、光、火同價。在環保低碳已成全社會共識的背景下,一些能耗高、污染重的小火電便成眾矢之的。 來源:搜狐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