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新一輪供用電持續緊張局面,今年5月,浙江省政府制定了《浙江省2011~2012年電力保障行動計劃》,明確要求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通過高峰用電指標與低谷用電負荷率提高量掛鉤的方式,促進移峰填谷,增加低谷用電負荷。根據行動計劃要求,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于今年7月下旬出臺了《浙江電網統調用電指標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完善用電分級管理責任制,促進移峰填谷,提高用電負荷率,充分發揮現有電力資源作用,確保供用電秩序穩定。
《辦法》明確實施促進低谷用電獎勵機制,對用電負荷率比歷史同期明顯提高的地區,適當給予高峰用電指標獎勵,以促進移峰填谷,提高低谷電能利用水平。也就是說,若某地當月度累計網供用電負荷率同比提高,則對該地區按比例獎勵次月月度用電指標。
本次獲得最高獎勵指標的城市是嘉興市。今年以來,嘉興市政企合力,積極挖掘低谷用電潛力,低谷用電比例上升明顯。今年8月,嘉興市累計網供用電負荷率為86.9%,同比提高了2.2個百分點,獲得了7萬千瓦用電指標獎勵。9月10日至10月9日,在正常分配用電指標的基礎上,嘉興市還可額外分配到7萬千瓦用電指標。
據悉,由于供用電形勢持續緊張,今年1至8月,浙江參與有序用電錯避峰客戶累計達186萬戶次。據統計,今年前8個月,浙江平均用電負荷率為85.15%,同比提高1.2個百分點,相當于移峰電量20億千瓦時左右。
延伸閱讀
用電指標獎勵的確定方法
日網供用電負荷率為日網供平均負荷與日高峰時段(7時至23時)最高用電負荷比值。月度累計網供用電負荷率取當月日網供用電負荷率的平均值。若月度累計網供用電負荷率同比提高,則按比例獎勵次月月度用電指標。若當月累計網供用電負荷率與上年同期相等或降低,促進低谷用電獎勵指標則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