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70年代石油危機以后,能源和環境問題日益受到重視。以此為契機,美國、日本、韓國、馬來西亞等國家開始對居民生活用電采取階梯電價。雖然遵循對居民用電按照電力消費量分段定價的總體原則,但上述各國的用電定價機制不盡相同,而是根據本國國情各有側重。
美國的電力市場是一個充分競爭的市場,全美各地存在諸多電力公司。在為終端用戶供電時,各公司的收費機制存在一定差異,因此美國各州民眾支付的階梯電價也不盡相同。但大致原則是用電量超過某一限額時,需要繳納的電費也會相應提高。
美國用電定價機制的另一大特點是在階梯定價基礎上對夏季和冬季實行價格雙軌制,夏季用電需求量大,定價稍高一些。冬天需求量小,定價就稍低一些。
一般來說,美國電力公司為每戶居民開出的每月電費賬單包括基本費用、燃油費、消費稅、州稅等固定項目和配電費用、發電費用等按照用電量計算的項目。而按照用電量計算的費用相加,就能得出某地區的階梯電價標準。
以賓夕法尼亞州為例,在6月至9月的夏季,500千瓦時以內的用電量每千瓦時電價為14.72美分,500千瓦時以上的用電量每千瓦時電價為16.74美分。在10月至次年5月的冬季,每千瓦時一律為14.63美分。
另據美國媒體報道,一些電力公司將采用新型電表計費。用精密電表每天數次自動監測每個用戶消耗的電能。這項措施使電力公司能在一天的不同時間或者一年的不同季節,按不同價格計費。在電力供應緊張或燃油價格特別高時,監管機構可通過提高電價來抑制用電需求,從而減少對電廠發電的需要。
日本從1974年6月開始對居民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按照用電量將電價劃分為3個檔次。各地電力公司對每檔定價稍有差異。以東京電力公司為例,第一檔為120千瓦時,每千瓦時電價為17.87日元(1美元約合81日元),這是保障基本生活必需的用電量。第二檔從120千瓦時到300千瓦時,每千瓦時22.86日元,電價與發電平均成本持平。第三階段是300千瓦時以上,每千瓦時24.13日元,以此促進節電。
近年來,日本居民電費還引入了基本電費、燃料費調整額、促進太陽能發電附加費等項目。此外,為鼓勵錯峰用電,東京電力公司還實行分時電價,每天23時至次日7時的深夜用電價格相對低廉。
韓國以高電價著稱。前不久,韓國忠清南道天安市發生一起“房東偷用房客電”的稀奇盜竊案。東窗事發后,房東在警察面前坦白說,階梯電價實在太貴,用不起只好偷。
自1973年開始實施階梯電價以來,韓國的用電價格經歷多次變動。根據現行階梯電價表,以每戶為單位,每100千瓦時為一個跨度,按6檔劃分電價。在1千瓦時至100千瓦時區間,每千瓦時電價是55韓元(1美元約合1120韓元)。此后每100千瓦時區間的用電價格分別是114韓元、168韓元、248韓元和366韓元。一旦超過500千瓦時,用戶需承擔每千瓦時644韓元的超高價。
由于起算點較低,居民稍有不慎便進入高價電區間。即使在嚴寒中,許多韓國家庭都不敢放開使用電暖設施,但多數韓國人也因此養成了在不用電時將家用電器插頭拔掉的好習慣。此外,為解決困難家庭用電問題,韓國政府對老年人、多子女家庭采取用電補貼措施。
馬來西亞位于赤道地區,全年氣候炎熱,家家使用空調,國家供電負荷很重,節電意義重大。因此,該國從很早就開始實行階梯電價制度。
馬來西亞全國供電由3家能源公司負責,其中馬來西亞國家能源公司負責為該國西部供電。
馬來西亞國家能源公司的電價機制比較復雜,計算很精細,力爭兼顧用電需求不同的每個家庭,并希望每個家庭不論大小,不論用電量,都能在層層階梯上找到自己的節電定位。
據國家能源公司官方網站介紹,馬來西亞西部家庭用戶的電費計算分為每月少于400千瓦時和每月超過400千瓦時兩檔。若每月用電量少于400千瓦時,那么在零至200千瓦時和201千瓦時至400千瓦時兩個區間,每千瓦時的收費分別為0.218林吉特(1美元約合3.08林吉特)和0.334林吉特。
若每月用電量多于400千瓦時,則零至400千瓦時的電價會提高。此外,400千瓦時以上部分每100千瓦時的電價還會再提高。
相對于國家能源公司的復雜階梯定價機制,為馬來西亞東部地區供電的兩家公司都是簡單地將電價劃分為3檔。
馬來西亞主要以煤和天然氣發電。為了保護消費者利益和商家利益,馬來西亞政府在燃料價格高漲時提供巨額補貼,盡量避免調高電價。盡管外界普遍認為該國電價未來可能會上漲,不過政府表示,漲價不會影響每月用電量不超過200千瓦時的家庭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