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教授對騰訊財經表示,此次收購獲得相關部門批準幾乎不存在問題。因為平高集團和許繼集團兩家企業規模并沒有大到可以形成產業壟斷,如果國家電網對整個設備行業收購占到30、40%時,就可能形成產業鏈的壟斷,到那時就值得我們警惕,相關部門對類似的收購案例也該謹慎放行。而目前來說,相關法律和規定并沒有對類似的收購設限。
我國電力體制改革提出“主輔分離”的思路,初衷是厘清電網運營真實成本,為電價市場化改革鋪路。8年來,電網輔業資產未能剝離,電網企業卻溯流而上,對業內視為輔業的資產進行整編與收購。林伯強教授表示,對比其他國家,類似的情況也非鮮見,比如通用電氣,做主業的同時也做輔業。但國外企業與我們的區別主要是國有和非國有,對于國有企業來說,“應該是不掙錢也應做。其次,如果做,想做成行業壟斷也不對。”
從2002年下發的“五號文件”算起,中國的電力體制改革已步入第八個年頭。在原有的考量中,“廠網分開”之后,“主輔分離”、“主多分離”、“輸配分開”等電力體制改革應漸次推進,最終形成一個規范、公正和高效競爭的市場化電力體系。林伯強教授對此評價說,從這8年來看,我們電力體制改革還是取得了一些成效,比如電價更加合理了。
但他指出,改革的步伐與學者和公眾的期望相比是緩慢的,這首先受制于我國的經濟增長速度。我國GDP增長很快,需要有穩定的電價支撐,客觀上導致了改革的遲緩。其次,改革的配套環境也沒有完善。他預計,電力體制改革進展步伐要加快,首先應該等我國經濟增速放緩后,大踏步的改革,可能會在10年后,等我們進入中等收入國家的水平才會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