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中旬,國家能源局、發改委、電監會、電力公司和地方相關政府部門的代表齊聚井岡山,召開了國家能源局成立以來的第一次全國性電力工作會議。在這次會議上,地方政府官員就明確表示反對電價上漲。他們認為這將不利于企業的開工和生產,進而影響整個地方的經濟恢復和財政收入。
8月初,國家發文通報了今年上半年資源產品價格改革的進展。其中提到下一步的電價改革措施,包括各地開展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研究制定大型并網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抓緊研究下發銷售電價分類結構指導辦法等。
在業內人士看來,上述措施與電價改革的核心有不小的距離。
國家電網公司北京經濟技術研究院副總工程師蔣莉萍說,中國電價改革的機制應該是“上網電價+輸配電價=銷售電價”,這里的關鍵是輸配環節的定價,但是目前我們還未能解決這一環節的合理定價問題。
中國能源網信息總監韓曉平說,中國電價改革首先應該是電力體制的改革,如果體制變化不大,所有的政策都是政府和企業一起弄,難免就牽扯到利益劃分的問題,價格改革推進任何一步都很困難。在韓曉平看來,最好的辦法,就是把電價的定價權下放給地方政府,價格由地方政府自己和發電企業、電網企業劃定。因為,中國客觀上存在電力供應的區域性和結構性問題,這樣一來,只要地方能承受,電價再高都沒問題。
體制改革方面,國家發改委目前一直在推行大用戶直供電。為此,國家發改委放開了20%的售電,允許大型用戶向發電企業直接購電,價格由雙方自己商定。國家發改委將此項措施視為是進一步推進了電價改革,有力于合理電價機制的形成。
但實際上,“無論是發電企業還是用電企業,甚至包括電網企業,對此都沒有表現出足夠的積極性”,相關部門官員說。發電企業嫌價格過低,用電企業嫌門檻要求高,電網企業覺得不夠穩定。大用戶直供電陷入了政策一頭熱的尷尬地步。
蔣莉萍說,中國的電價改革,只要涉及到終端銷售電價,不管在任何時候都很困難。但是任何一種形式的電價改革都必然要傳遞到終端市場,否則,堵在任何一個環節都只會給以后造成更大的困難。“進行電價改革,政府首先需要建立理順電價的體制,建立起來后,該怎么動就怎么動,然后是相關方面進行電價調整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