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官網發布了《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開展電力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專項監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專項監管范圍包括火電、水電、核電(除核島外)、風電、太陽能發電等發電建設工程和輸變電、配電等電網建設工程。其中,企業自查階段為6-8月、派出機構督查階段為9-10月、國家能源局抽查階段為11-12月。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開展電力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專項監管工作的通知





近日,國家能源局官網發布了《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開展電力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專項監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專項監管范圍包括火電、水電、核電(除核島外)、風電、太陽能發電等發電建設工程和輸變電、配電等電網建設工程。其中,企業自查階段為6-8月、派出機構督查階段為9-10月、國家能源局抽查階段為11-12月。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開展電力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專項監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