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里電費每度收1.15元,不打空調每個月4000元,打空調最高一個月12000元。”作為轉供電用戶,水果店店主閆先生感覺難以承受。今年5月省發改委發出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一般工商業及其它用電的電費范圍調整為0.6715—0.6215元/度。記者日前調查發現,一些商業綜合體、物業、寫字樓仍存在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現象。
收費投訴多,處理各不同
市民閆先生在萬科信成道經營一家水果店,面積約100平方米。因為儲存需要,他的店里有一個小型冷庫,還有幾臺水果保鮮柜,開業一年來,電費已花費六七萬元。“我對這個電費是不認可的。”閆先生告訴記者,無錫商住房電費一般是每度0.7元左右,而物業卻收1.15元,接近規定范圍的2倍。“今年入夏以來,每周都要交1000元。”閆先生表示,他查過相關文件,按照規定加價不能超過10%,為何萬科信成道可以加50%,而且沒有任何公示?
據12345熱線統計,去年一年,相關投訴有200多件,今年也已有40多件。涉及的主體有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寫字樓等轉供電用戶。投訴內容集中于“電費過高,對定價有疑問”“希望分表入戶,物業不同意”“物業不提供發票,不公布費用明細”等。
這類投訴處理的結果也不盡相同。有的經相關部門介入,物業對收費進行下調:去年12月,張女士反映紅星大都會物業收取電費每度1.1元,經原市物價局責令整改,電費調整至每度0.9元,并按規定進行公示,按實結算。
同樣對電費提出異議的還有綠地樂和城的業主孫先生,孫先生說,撥打原錫山區物價局的電話反映,對方的回復是“自己協商”。
電費有標準,問題出在哪
“轉供電這種情況是很難避免的”,無錫供電公司大客戶部主任周治國介紹,現在的商業街、綜合體等幾乎都是采取這種供電方式。國家對商住房的供電方式并沒有強制規定,所以有的開發商在建好變電所之后,就自己運營管理,供電公司裝一個總表到開發商,再由開發商或者物業在相應范圍內轉供。
無錫市萬科商業地產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相關人士介紹,萬科在變電設施一塊投入和養護達到上千萬元,投入很高,“一個變電所的使用壽命最長是20年,還有人員成本、維護和養護成本等,把這20年的成本經過測算進行分攤,所以收取每度1.15元。”
對那些提出改轉供電為直供電的市民,攔在他們面前的是“改造費用誰來出”的難題。上個月,梁溪區惠飛大廈完成整棟樓的改造。大廈業委會主任沈利銘介紹,其實很早就提出改造,只是費用一直懸而未定。這次業委會做通了一位大業主的工作,改造大頭由其來承擔,再通過相關部門協調,104戶居民終于得償所愿。
更多商戶沒有這樣的運氣。“改造的條件很復雜,一是造價不菲,二是改造需要整棟樓都進行,一戶兩戶提出是沒有可行性的,而且還要得到物業方的同意。”周治國表示,可能物業會以有供電設施為由而拒絕。
電費如何收?省內有標準
記者采訪獲悉,相關主管部門已關注到轉供電隨意加價的問題。今年4月,省發改委發出《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省轉供電主體自5月1日起應當按照通知規定進行收費。今年3月市住建局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非住宅商品房分戶裝表供電管理的通知》,規定新建的房產項目將按“一戶一表”來進行驗收,不符合的不能交付。
市住建局開發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新審批供電方案的用戶,都按標準嚴格執行。由供電部門先進行供電單項驗收,再由住建部門根據相關材料對照驗收。但對方也坦言,在商住房交付之前,可以做到嚴格把控,但在交付之后,開發商出現產權分割等情況,則需要產權部門進行監管。
該負責人表示,如果市民認為物業管理單位存在違規收費行為,可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投訴。
采訪中有相關人士建議,根治轉供電加價問題,轉供電主體應合理設置分攤損耗,厘清終端用戶的電力成本構成,建立電費結算臺賬,定期進行結算和公示。同時,對監管部門來說,多部門建立聯合監管機制,暢通用戶投訴渠道,建立信用檔案和失信黑名單,多措并舉,確保政府規定落在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