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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DAINFAZHI
導言:從1980年實施電力改革以來,我國電力法律體系的建設也不斷得到完善,目前已形成較為完備的法律體系。法律:《電力法》作為中國第一部電力法,它在確保電力行業穩定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行政法規:《電力監管條例》《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電網調度管理條例》等;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供電營業規則》《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等;地方性法規及政策:如重慶地區的《重慶市供用電條例 》。除此之外《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均有涉電內容。
當代社會飛速發展,電發揮著不可替代的基礎作用。供電人應該提供穩定可靠的電力供應,不能隨意停電,為此《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專門規定了供電人的安全供電責任,但也賦予了供電人單方中止供電的權利。本期,經法君搜集整理了供電人中止供電的相關法律法規,下面就帶著大家了解一下!
中止供電
中止供電是指供電企業在出現法定或約定事由,或為行政或司法協助需要時,主動對用電人暫停電力供應;或出現人為或非人為的因素,導致電力供應被迫中斷的情形。


綜上,《民法典》《電力法》以及《重慶市供用電條例》等法律法規明確了供電人中止供電的提前通知義務,在供電過程中,供電人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關于中止供電的提前通知用電人及相關部門的要求。
為避免供電企業因不合規的中止供電行為造成供電人的損失以及自身受到處罰,建議做好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供電人應知曉法律法規確定的中止供電的合理事由,嚴格按照《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重慶市供用電條例》等規定判斷用電人是否符合中止供電的條件;二是供電人應嚴格履行對應當中止供電的用電人的提前通知義務,做好中止供電通知記錄留存及準確送達的證據保存,確保通知程序合法合規。三是供電人下達中止供電通知,應當準確記錄各時間節點,保證中止供電行為的合法性。
稿件來源:錦天城律師事務所
編輯:梁辰 黃鶯 楊同
審核:王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