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因工程施工、人為破壞、電力設施保護區內私搭亂建等原因,近兩年來寧波電網運行安全頻頻受到威脅,供電部門呼吁盡快組建電力執法隊伍。
機械吊裝、挖掘,大棚薄膜漂移、煙火等外力破壞,是造成電力設施損壞、大面積停電的罪魁禍首。2017年以來,寧波電網因上述原因引起的110千伏以上設備跳閘的重大安全事件27起,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超過500萬元。如,去年7月8日,寧波市通途路電池廠附近,一輛流動吊車在進行吊樹作業時觸碰高壓線引起跳閘,吊車也受到嚴重損毀;再如,今年4月22日,寧波市鄞州區一條110千伏線路因施工損壞,損失100多萬元。
國網寧波供電公司安全監察質量部副主任孟繁志說,按照《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凡是涉及電力設施保護區內,有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運行的施工作業,施工單位必須與當地供電部門聯系協商,采取相應防范措施后方可開工。但實際操作中,一些施工單位沒有這樣的意識,缺乏一套完整、規范的程序。
孟繁志說:“你來告知我一下,我知道你有活兒在干,出于保護電力設施,保護施工方的角度,應該要有一個程序。所有來審批的,我們是可控的。但是也會碰到已經在干活的沒來審批的,我們就發督辦單或上門告知,但是也會碰到一些人不理睬的,不簽字的。”
另外一個棘手的問題就是電力設施保護區內私搭亂建的現象很難遏制,導致變電所、輸電線路周邊運行環境日趨惡化。孟繁志說,對于這些違章建筑、違章施工的處理政策性強、牽涉面廣,難度很大。但目前寧波尚未開展專門的電力行政執法工作。
孟繁志說:“供電公司是沒有行政執法的權力的。成了(電力)執法大隊,對宣貫《電力法》和《電力設施保護條例》來說,是一個很好的行政執法手段,或者說在寧波市行政執法隊伍里面,能不能把電力執法的東西納入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