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廠常規島及輔助配套設施施工技術規范 第9部分:加工配制 編制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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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見稿) |
2018年7月25日 |
1任務來源及計劃要求
1.1 任務來源
建立和完善適合我國工業基礎的核電標準體系,是發展核電和推進核電國產化的基礎性工作。為適應我國核電快速發展的形勢,加快建立和完善核電標準體系,國家能源局已于2009年制定了《壓水堆核電廠標準體系建設規劃》。根據規劃精神,為進一步明確我國近期核電標準建設的具體任務,制定了壓水堆核電廠標準體系項目表(簡稱體系表)。本標準為能源局發布的壓水堆核電廠標準體系中“e建造/ec設備安裝”領域的標準。
本標準制訂任務由國家能源局文件“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印發2017 年能源行業核電標準制(修)訂計劃及核電標準英文版翻譯出版計劃的通知”( 國能綜函科技[2017﹞136 號)下達,體系表序號:110,計劃編號:能源20170110,由中廣核工程有限公司、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國核工程有限公司共同編制,計劃于2018年12月完成標準報批稿。
1.2 計劃要求
根據課題任務書計劃,本標準各階段的完成時間安排為: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標準編制方案;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標準初稿,2018年7月31日,完成標準征求意見稿及編制說明;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標準報批稿和標準編制說明。
2編制過程
2.1 工作組簡況
《核電廠常規島及輔助配套設施施工技術規范 第9部分:加工配制》標準課題工作組成員由中廣核工程有限公司聯合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國核工程有限公司共同組成,工作組成員為:龍有新(課題負責人)、張利、劉波、何伯韜、曾照雋、張星星、楊勇、趙秀運、溫康、楊偉光、杜文浩、靳孝義、張全、劉曉軒、武美峰等。
2.2 編制原則
本標準的編制按照GB/T1.1-2009 《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的要求進行編制;本標準作為能源局發布的壓水堆核電廠標準體系中“e建造/ec設備安裝”領域的標準,規定了壓水堆核電廠常規島及輔助配套設施加工配制的技術要求,包括基本規定、通用技術規定、碳鋼及不銹鋼儲罐、汽水管道及零部件、金屬構件和其他等內容。
結合壓水堆核電廠常規島及輔助配套設施加工配制的技術要求,課題組對國內已建、在建壓水堆核電廠常規島及輔助配套設施加工配制的相關資料進行了廣泛的收集和分析,認真總結我國核電廠常規島及輔助配套設施加工配制的技術要求,參考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等相關文件(GB 50128-2014、GB 50205-2001、GB 50236-2011、DL 5190.8-2012、NB/T 47003.1-2009、SH/T 3530-2011等標準)編制,適用于壓水堆核電廠常規島及輔助配套設施的加工配制。
2.3編制過程
經過標準課題工作組的共同努力,在充分的技術調研及交流的基礎上,2017年11月15日完成標準編制大綱和標準編制方案編寫工作,2017年11月28日組織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能建集團安徽電力建設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國電建集團核電工程公司、中國能建集團廣東火電工程有限公司、國核電力規劃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國能建集團浙江火電建設有限公司等外部專家召開了標準編制方案評審會,并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完成了標準編制方案的修改,2018年4月15日完成標準初稿編制,2018年4月24日完成標準課題工作組內部統稿,2018年5月25日組織召開了標準課題組內部討論評審會,2018年5月29日根據標準課題組內部討論評審會意見完成了標準初稿的修改,2018年7月18日組織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國核電力規劃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國核工程有限公司等專家召開了標準初稿評審會,會議通過了標準初稿評審;2018年7月25日根據標準初稿專家評審意見完成了標初稿的修改,形成標準征求意見稿。
3 調研和分析工作的情況
標準課題工作組結合網絡、電話以及現場考察與專項技術交流等多種方式對核電廠常規島及輔助配套設施加工配制進行了有針對性的調研活動,收集并整理了大亞灣、嶺澳一期、嶺澳二期以及紅沿河、寧德、陽江、防城港等CPR1000核電項目以及EPR、AP1000三代項目核電廠常規島及輔助配套設施加工配制的相關信息。2017年10月13日通過郵件調研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和國核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10月22日通過郵件調研臺山核電合營有限公司,2017年10月22日通過郵件調研中廣核工程有限公司的陽江項目部、紅沿河項目部和防城港項目部,2018年5月15日通過郵件調研臺山核電合營有限公司、中廣核工程有限公司的陽江項目部、紅沿河項目部和防城港項目部。在技術整理、分析研究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核電廠常規島及輔助配套設施施工技術規范 第9部分:加工配制》的框架及各章節內容。
4主要技術內容的說明
4.1 標準的結構和內容:
本標準的結構分為: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基本規定、通用技術規定、碳鋼及不銹鋼儲罐、汽水管道及零部件、金屬構件和其他等。
第一章:范圍
本章規定了本標準主要內容及適用范圍。
第二章: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章列出了本標準所引用的文件。
第三章:術語和定義
本章對本標準的術語進行了定義。
第四章:基本規定
本章從施工技術管理、安全與環境保護、材料驗收與儲存等三方面對核電廠常規島及輔助配套設施加工配制的一些共性要求進行了規定。
第五章:通用技術規定
本章對加工配制的放樣與下料、拼接與矯正、焊接等方面通用的技術要求進行了規定。
第六章:儲罐
本章對碳鋼及不銹鋼儲罐現場制作施工的技術要求進行了的規定,按碳鋼及不銹鋼儲罐現場制作施工順序對預制、組裝、焊接、檢查及驗收的技術要求進行了詳細的描述。
第七章:汽水管道及零部件
本章對冷彎彎管、常壓疏水集箱、集水槽、漏斗和支吊架加工制作的技術要求進行了規定。
第八章:金屬構件
本章對鋼立柱、鋼梁、鋼平臺、鋼梯和欄桿加工制作的技術要求進行了規定。
第九章:其他
本章對墊鐵、地腳螺栓的加工制作技術要求進行了規定
5與國外同類標準水平的對比分析
無。
6與現行法規標準的關系
本標準作為能源局發布的壓水堆核電廠標準體系中“e建造/ec設備安裝”領域的標準,可以有效補充和完善核電廠安裝技術標準體系,并可用于指導和規范核電廠常規島及輔助配套設施的現場加工配制。
當本標準與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相抵觸時,應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核電廠常規島及輔助配套設施的現場加工配制除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外,還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規定及設計的相關要求。
7實施標準的要求和措施的建議
無。
8廢止現行有關標準的建議
無。
9其他要說明的事項
無。
10編制標準參考資料清單(根據必要性)
GB 50128-2014 立式圓筒形鋼制焊接儲罐施工規范
GB 50205-2001 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 50236-2011 現場設備、工業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規范
DL 5190.8-2012 電力建設施工技術規范第8部分:加工配制
NB/T 47003.1-2009 鋼制焊接常壓容器
SH/T 3530-201 石油化工立式圓筒形鋼制儲罐施工技術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