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都網(wǎng)—海峽都市報訊(本網(wǎng)記者 李薇) “我平常都不住在家里,怎么這個月電費要301元?”昨日,家住福州晉安區(qū)鼓山鎮(zhèn)文華小區(qū)的陳女士撥打本報新聞熱線反映,自己只有周末才回家住一兩個晚上,一個月電費一般只有幾十元,如此猛漲讓她非常詫異。
??????? 陳女士說,自己平常跟女兒一起住在單位宿舍,丈夫也長年在外地工作,家里一般都沒住人,每月用電量在130度(千瓦時)左右,電費也就幾十元錢。7月19日晚上,她回家看到抄表單,顯示“本月抄見525度,本月實際609度”,當(dāng)場嚇了一跳。陳女士馬上下樓查看電表,從抄表的7月14日到7月19日,這幾天家里根本沒人,但電表也走了100多度。她把家里所有的電器都關(guān)了,插頭也拔掉,只留下冰箱繼續(xù)工作,再到樓下看電表,還是跑得飛快。“聽保安說我們小區(qū)剛換了電表,是不是電表有問題?”陳女士說。
???????? 昨日,在接到記者的查詢后,晉安供電局立刻派出工作人員到陳女士家查看經(jīng)檢查發(fā)現(xiàn),是裝表工人在更換電表時操作失誤導(dǎo)致串戶,也就是說,工作人員把陳女士家的線路接到了樓上鄰居的電表上,而樓上鄰居的線路則連到了陳女士家的電表。
??????? 該局解釋說,6月29日他們?yōu)槲娜A小區(qū)更換了電表,換表前已經(jīng)將截至當(dāng)天的用電量抄表并告知用戶。在7月的抄表單上,“本月抄。見”代表新電表讀數(shù),“本月實際”代表新電表讀數(shù)加上換表前用電量。經(jīng)核實,陳女士家換表后的實際用電量應(yīng)該是她樓上鄰居家的電表讀數(shù),為62度,加上換表前用了84度,上月實際用電量為146度。這一用電量得到陳女士的認(rèn)可。
???????? 該局表示,工作難免有失誤,特向陳女士表示道歉。該局昨日也主動與陳女士的鄰居聯(lián)系,說明了情況。由于陳女士的鄰居白天不在家,昨日晚上,該局在雙方都在場的情況下,把接錯的電表換了回來,并退回了陳女士多交的200多元電費。
陳女士對電力部門的解釋表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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