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補償電表錢雙月抄表戶如何算是否要換新表取消優惠是否違約
從本月起,我省
取消29萬戶居民夜間(晚上10點到次日
6點)用電六折優惠,全省居民用電統一電
價。昨日,近百位讀者撥打晨報新聞熱線
85777777,詢問優惠取消后的相關政策。
對于多數讀者關心的四大問題,記者請省
電力公司營銷部權威人士一一作答。
—問:能否補償電表錢?
省供電公司:居民分時用電優惠政策是省電力公司自身讓利促銷行為,安裝分時電表是居民享受優惠用電政策的基本條件。我省共有29萬戶居民(武漢市19萬戶)享受這項優惠,戶年均獲利210元,自1999年算起戶均獲利2000元以上。居民
當初購買分時電表與普通電表之間的差價為200元至500元,供電部門不予補償。
二問:雙月抄表戶如何算?
省供電公司:對于少數實行雙月抄表的用戶來說,由于7月份抄了5、6兩個月電量,因此供電公司將按抄表電量的50%折算,再執行國家目錄電價。例如,5、6月份裝有分時電表居民總電量為300度的話,若平段(當日6點到晚10點)電量為200度,谷段(晚上10點到次日6點)電量為100度,優惠的谷段拿出一半,即50度來打六折優惠。
三問:是否需要換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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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供電公司:分時電表的功能可以滿足現有計費方式。取消分時優惠電價后,供電公司只要在后臺通過技術處理,即可實現分時電表的正常計量,居民不需更換電表。另,我省目前正在擬定電價改革,實行階梯電價后,將免費為全省1300萬居民戶更換新電表。
四問:取消優惠是否違約?
省供電公司:當時收費的標準和報裝的費用等都經過物價部門批準,對普通住戶來說,三兩年就可收回成本,自2004年停止報批分時電表已六年,居民都享受到實惠,不存在違約。由于該政策只是臨時性的,和漲價是兩碼事。
(本文來源:漢網-武漢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