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表顯示的金額為143.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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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費清單上的金額為166.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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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上午,市民張女士在她所繳納的電費清單上發現,清單上顯示可用余額與電卡插入電表時顯示的費用不同。電力公司工作人員表示,該電費清單是后臺系統自動生成的,市民應以電表顯示余額為準。
22日上午,市民張女士在位于渤海七路上的電費繳納點上交了一百元的電費,電費清單上顯示可用余額為166.22元,張女士回家后將電卡插入電表后,發現電表上顯示的可用余額為143元,中間相差23元左右。清單與電表顯示的不同讓張女士有點迷惑,隨后張女士咨詢了電力公司的客服人員,客服人員給出的答復是公司后臺顯示為166.22元,與電表上不同的差額部分為后臺系統自動生成費用,電力公司的客服人員并沒有就該差額給出具體的解釋。
22日下午,張女士告訴記者,其實相差的金額也就二十多塊錢,但這二十多塊錢是什么費用自己并不清楚,是不是屬于自己繳納的也不清楚,“這差額應該有名目的吧,感覺很困惑?!彪S后記者咨詢了電力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如果電費是屬于預收費,后臺顯示就會與電表不同,“只需要了解電表上的余額就可以了,電費清單上顯示的金額可以不用在意,這都是我們系統自動生成的,與客戶無關,客戶可以不必在意清單上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