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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電公司中壢服務所長蔡勝煌拿著家用電表說,住戶從計價上動手腳,還不如真正實施節約用電,才能達到節能減碳又省荷包目的。
東南網5月8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雖然電費分三階段漲,但一些家庭為精減開銷,獲悉家庭電費采累進計價制后,住戶每樓層“分戶申請安裝電表”數量暴增,中壢地區去年4月平均300件,今年已暴增到900件,申請案件是去年的3倍,且5月的申請案件更多,承辦人接案接到手軟。
桃園縣不少水電行近日生意興隆,其中8成案件是“分戶申請安裝電表”,每件收費12000元(新臺幣,下同)至15000元不等。業者透露,以住家為例,1至3樓共用一個電表,若每月電費600度,改為每個樓層一個電表,平均每樓層用電200度。
中壢市民利水電行業者謝清豪表示,以夏季用電為例,每月600度用電,每度4.51元計算,每月應繳2706元。若分成3個樓層計算電費,每樓層200度(每度3.02元計算,每樓層604元),合計1812元,比1個電表便宜894元。用電量越大,分樓層的計價也就越便宜,平均1至2年即可回本(安裝電表的工本花費)。
另外,除了透天住宅可以分層樓申請電表外,一些大樓住戶以申請不同門牌方式,例如出租小套房,也可申請分戶安裝電表,達到減少累進計價制的用電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