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用電量高達4042度,太不可思議了。”市民黃女士昨日向本報反映,她接到了一張“超級電費單”,用電量之高讓她百思不得其解。
20天用電3030度
“我家四口人,上個月電表顯示用電4042度,需要交納電費2425元!”市民張女士告訴記者,她租住在石頭街125號2棟2樓,家里總共四口人,去年12月6日開始住進此房。剛入住的三四個月,每月電費約為兩三百元,但今年3月起用電量猛增。記者從張女士提供的電費通知單上看到,其中一張抄表日期為3月18日的用電度數為6970,另一張 4月8日的用電度數是10000,也就是說,短短二十天,張女士家用電達3030度,需要繳納電費1818元。
“我家里并沒有什么大功率電器,天熱時甚至連空調都不常開,短短二十天用電3030度,怎么可能?”張女士找到市供電局東湖客服中心,要求供電部門檢查電表。
但供電局工作人員表示,如果要檢查電表,必須要戶主帶上戶口本且先繳清電費。
入住半年用電近9000度。
電表出現離譜數字,是不是電表有問題?5月底,在張女士的再三請求下,轄區供電部門工作人員給電表進行了檢測,發現電表沒有問題。這個結果讓張女士更是一頭霧水,連連追問工作人員到底是什么原因導致用電數字猛增。工作人員稱,既然電表沒問題,肯定是張女士家用了這么多電。張女士懷疑是有人對電表做過手腳,存在偷電的情況,但是從目前情況來看,并沒有任何證據。
每月用電量如此之高,都快趕上房租了,張女士表示實在承擔不起,她希望供電公司能為其更換一個電表。
張女士告訴記者,剛簽訂租房合同時電表顯示為5300度,但昨日電表顯示的數字是14224度,也就是說,從張女士租房起這6個多月的時間,她總共用電8924度,平均每月用電量竟然高達一千多度。
供電公司正在調查
昨日下午,記者與轄區供電部門抄表員胡先生取得聯系,胡先生告訴記者,供電公司已經受理了張女士家用電猛增的問題。至于張女士反映的漏電或偷電的情況,胡先生表示,這要戶主提供相應證據,并由供電公司專業人員進行鑒定。
南昌市供電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如果市民發現家中電表破損或走速過快,可向供電部門申請更換電表,戶主提供相應材料到供電局營業大廳即可辦理。(記者 汪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