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6月23日電(記者盧蘇燕)法國對能源政策的重視始于上世紀70年代。1973年至1974年間發生的全球性石油危機,使法國政府充分認識到一項保證全國能源安全的政策的重要性。
30多年來,法國政府根據國情和發展需要不斷完善其能源政策,逐漸形成了今天以保證能源供應安全?保證能源價格具有競爭力?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為三大基本目標的能源政策。
法國人口為6200萬,占全球人口的大約1%,但其化石能源的蘊藏量僅占世界的0.01%,化石能源開采近年來也因此急劇下滑?以煤炭生產為例,法國在上世紀70年代末的年產量為4000萬噸,到2003年時降到不足300萬噸,2004年4月,全國最后一座煤礦關閉,標志著法國煤炭開采業的徹底結束?與此同時,天然氣和石油的開采量目前也僅能滿足國內3%左右的能源需求。
在此情況下,為確保法國能源供應的長期安全,法國政府決定大力開發核能和可再生能源,盡量在能源供應方面“獨立自主”。目前,法國已經擁有58個核電站。
專家們認為,法國通過開發核能實現能源供應自給的政策是明智的選擇?能源供應自給不僅可以減少國家經濟受世界能源價格波動的影響,還可以增強國內應對世界能源市場供應緊張的能力。
能源價格?質量和保證供應是一個國家經濟穩定發展的必要條件。為保護國內企業的健康發展,增強它們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法國政府與國家電力公司及煤氣公司等能源生產企業簽訂了多年協議,以保證能源價格的長期穩定。電力公司必須保證電力供應的絕對安全,保證盡可能為家庭和企業提供最便宜的電力能源。此外,電力公司無權自行提高電力價格,當出現成本價格高于銷售價格的情況下,電力公司應向政府有關部委提出調整價格請求,由政府部門核定,確定漲價幅度和范圍,但價格上漲幅度不能超過全國物價平均上漲幅度。
此外,法國政府還推出各種政策,鼓勵能源生產企業改進技術?降低能源生產和運輸成本,大力推動能源技術的革新進步。
開發可再生能源是保護環境的需要,也是保證能源供應安全的需要?為鼓勵開發可再生能源,從2005年1月1日開始,法國政府對使用可再生能源的生產設備實施免稅40%的政策,并在2006年將免稅幅度提高到50%。同時,法國還規定,國家電力公司和其他電力供應公司不得拒絕收購企業利用風能等可再生能源生產的電力?法國政府計劃,到2010年,全國的能源產量有10%來自可再生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