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戶均月用電超200度
國家發改委10月9日公布《關于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詳見本報10月10日A02版),根據全國用電水平測算,全國覆蓋70%“一戶一表”居民家庭每月戶均用電量為110度,覆蓋80%家庭的戶均用電量為140度。
然而,武漢供電公司負責人透露,武漢市居民用電量占武漢全部用電量的四分之一,全年用電量約為70億度。按目前武漢居民用電統計的總戶數291萬戶來算,戶均月用電量在200度左右。若不考慮遠城區,中心城區用戶戶均月用電量可能更多。
呼吁“用電起步量”本地化
《征求意見稿》10月9日公開征求意見后,市民、網友紛紛測算自家的用電量。
武漢市在夏季用電高峰時,夜間空調用電可帶動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負荷。不少網友、市民都呼吁,武漢冬夏兩季用電量比平時要高出許多,希望制定階梯電價用電檔次標準時,充分考慮湖北的季節差異和地區差異,并盡快公布本省居民用戶的月均用電檔次。
對此,武漢供電公司負責人表示,階梯電價標準將由國家相關部門,根據居民意見及實際用電情況進行統一規定,同時各省結合省內用電實際情況進行規定,該公司將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電價標準。
多戶共用電表可“分家”
目前武漢市內大多數居民用電是一戶一表,即一個門牌號對應一塊電表,或一個房產證對應一塊電表。但也有大家族居住在一處、數戶共用一塊電表的情況。
一旦實行階梯電價,這些用戶用電即使天天算著節省,仍將受到極大影響。
對此,供電部門稱正在研究出臺實施細則,對一戶多租的情況,將允許憑出租協議、承租人身份證明、出租戶房產證等相關證明,以房屋產權人作為戶頭再報裝電表;對分家共同居住一棟私房的,憑分戶人的身份證明、戶口、房產證明,可增報電表。
供電部門同時表示,少數用戶希望通過增報電表“分攤”用電來躲避階梯電價,供電部門對增報電表的審核將會嚴格把關。